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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红是非多,电影也不例外。暑期热映影片《长安三万里》行将收官之际,却接连陷入“致歉漩涡”。8月16日,片方刚公开为“未经授权使用”他人艺术作品致歉,同时洛阳市隋唐史学会发布声明,指电影“部分情节描述与真实历史不符,部分人物身上发生的故事与真实历史不符”,以律师函的方式督促其纠错并公开致歉。
虽说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必须要回应,还算不上惹了官司,但《长安三万里》片方可能确实够头大的。片方对“长安还是洛阳”这一争议怠于回应,或许是因为电影引发的地域历史文化争议相对更复杂。
事实上,电影公映后,《长安三万里》中关于洛阳部分的相关问题就已经引发了不少洛阳网友的不满,甚至在洛阳路演期间,主创还作出了模糊的回应。但无论如何,“李白与杜甫第一次相逢在洛阳,杜甫早年也生活在洛阳,而不是长安”的历史细节,错了就是错了,该认还是得认。毕竟一部“重大历史题材电影”,出现这样的文史常识错漏,是无法用“电影以高适的视角展开”来解释的。
艺术创作是应当有一定的自由空间,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在基本史实上架空或者无视细节。不能单方面苛求洛阳的市民、网友以及学术团体“要有格局”,而是应当充分尊重其通过正当渠道、方式表达诉求的权利,这不是什么玻璃心的问题。律师函很常见,即便是因此引来一场司法诉讼,也不是什么大事。只不过是非如此清晰的纠纷,因为片方的冷处理非要闹到法庭见的地步,多少有些不体面。
作为一部正在社交平台与网友高频互动的院线电影,没有道理看不到影片引发的地域文化历史争议。地方学术团体的下场表态,其实也与片方此前对争议的回避不无关系。毕竟,电影前述版权争议的解决,官方致歉声明主打的也是一个即时性——今日事今日毕,今日网友提醒,就谈妥了授权使用协议、获得了作者谅解。而洛阳隋唐史学会同日发出的律师函,截至17日中午12点却还没有获得回应。
没有什么经济诉求,也不苛求删改电影作品相关内容,只是需要片方一个清晰的更正说明,怎么就这么难?
一部热门文化产品,有一些地域性的文化讨论,甚至促成文旅引流也是一件正常的事,这可能也是洛阳方面此番对《长安三万里》如此放不下的深层原因之一。长安的热络与洛阳的落寞形成明显对比,还不只是网络话题讨论层面的高下之争,也可能促成电影衍生产品、周边文旅市场拓展的竞争。考虑到这些因素,以“历史动画”自居的影片出了多个板上钉钉的史实偏差,洛阳方面的个中不平就不仅可以理解,也非常值得尊重了。
长安“三万里”,道歉的战线却不必拉那么长。律师函后续相关的相关民事诉讼,不仅是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和恢复名誉这么简单,相应的公共诉求不能忽视。作为一部历史题材的电影作品,如果最终仍然不承认史实错漏,那恐怕算不上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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