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口随手拍“不佩戴安全头盔举报”平台
海口公安交警启用了随手拍“不佩戴安全头盔举报”平台,市民可通过关注“椰城交警”微信公众号,对“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”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。
01举报证据要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第一:举报证据如图片、影像资料,需准确记录交通违法的时间、地点、车辆类型、号牌、外观特征、违法地所处位置以及交通违法行为全过程,不得后期加工。
第二:举报照片或视频需要拍摄清晰的违法行为及车辆信息(车牌号)。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的交通违法举报应为实名举报,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、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。
第三:在有需要时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案件调查工作。对于举报人身份信息,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保密。
02具体操作流程
1、关注“椰城交警”微信公众号
2、点击“办事大厅”
3、点击“便民服务”
4、点击“不佩戴安全头盔举报”
5、勾选“阅读并同意”并点击“我同意并已阅读”
6、点击“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”
7、阅读温馨提示并点击“确认”后进入举报页面
8、根据举报页面要求,上传3张违法证据图片、选择违法辖区、选择详细地址、选择车牌类型、填写号牌号码等,勾选“注意事项后”点击“提交”,即可完成举报
9、点击“我的举报”可查看举报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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